|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人员查询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今日要闻 领导关怀 党建风采 国际合作 国内合作 项目推介
政务信息 高层访谈 地方资讯 红色文化 理论园地 精彩视频 艺术赏析 先进典型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深圳 河北 河南 山东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山西 浙江 安徽 江苏 云南
海南 贵州 四川 江西 湖南 湖北 福建 广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新疆 西藏 港澳台 新疆兵团

  点击排行榜

· 吕有柱在新疆工作站调研指导 

· 吕有柱 

· 吕有柱在新疆工作站调研指导 

· 沙湾县力争打造“旅游休闲之都” 

· 首届食品与国家安全高峰论坛暨食安中国万里行启动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 

· 王心祖 

· 张瑞奇 

· 姜元军 

· 吕东昊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经济委员会领导在遵化调研 

  最新资讯

3月8日:人代会审查计 

2016-3-8

中央首轮巡视“回马枪 

2016-3-8

习近平为何反复强调规 

2016-3-5

正风肃纪,把纪律挺在 

2016-2-4

新华社评论员:抓好战 

2016-1-31

习近平:准确把握和抓 

2016-1-30

习近平向全军老同志祝 

2016-1-29

习近平致电祝贺阮富仲 

2016-1-29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栏 >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5-12-07 19:16:07   浏览:620次  字号: [大] [中] [小] [收藏]
国函〔2015〕19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
国函〔2015〕19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编:吕有柱

相关链接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管理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工作网
地址:北京市大有庄100号    咨询热线:010--52879530               信箱:gjjjjs@sina.cn